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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11/01 人員能力培訓---員工「權責」與「責權」導向的區別 作者:陳伯陽

       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先生曾在交通大學EMBA講座中提到「權責」與「責權」導向對企業的影響。我最近到某醫院進行改善案的實地審查時,十分讚賞醫護人員的積極改善行為,非常符合「責權」導向的觀念。
 
       在組織管理中「權責」與「責權」雖僅一字之差,但卻反映了截然不同的管理哲學與行為導向。這兩個詞的順序揭示了管理者在設計制度與引導員工時,思考的起點與價值取向。從「權責」導向轉變為「責權」導向,代表著組織從以控制為核心的管理模式,邁向以責任與成果為核心的現代思維。
 
一、權責與責權的定義差異
       「權責」是指先賦予權力,再要求相應任務的責任。換言之,組織在授權時先決定誰有決策與執行的權力,再要求其對任務結果負責。這種思維常見於層級分明、強調上下指令與控制的組織,傳統官僚體系或軍事組織。管理重心在於「授權」與「管控」,確保每一層級的行動不逾越權限。
 
       「責權」則是先明確規定責任,再給予相應的權限。當一個人被要求完成特定任務或目標時,組織應提供他必要的決策權、資源與自主空間,以便能真正對結果負責。這種模式更常見於現代企業,尤其是重視績效、效率與創新的組織中。
 
       簡而言之,前者以「權力」為起點,後者以「責任」為起點。兩者的順序不同,展現出管理思維的核心差異。
 
二、實務上的問題
       「權責」導向的思考是:「我給你什麼權,你就要為此負責。」但在實際管理中,「權責」導向常變成當事人強調權限的分配與邊界,用來釐清他不必參與那些任務,員工往往被動等待指令;而在「責權」導向中的思考則是:「你要對什麼負責,我會給你完成任務所需的權。」這需要主管能主動先明確任務目標,提供部屬完成任務所需的權力、資源與支援,使員工沒有後顧之憂積極行動。然而遺憾的是,主管常無法預測任務發展可能需要多少範圍的權力,需要員工願意先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,依任務需求,勇於負責,然後慢慢贏得應有的權力。所以「責權」導向的成功非常仰賴企業文化的支持,保障員工不會在任務失敗時被歸罪於是逾權行事。
 
三、醫院「責權」導向的改善案
       該醫院的加護病房護理人員發現病人若能進行復健活動,有助於轉進普通病房時快速的銜接應有的復健治療,提早達到出院的標準。雖然加護病房的病人以往只是靜臥床上,從未被列入復建治療,裡面的護理人員也沒有被授權或是接受相關復健的訓練,但是他們仍然在未獲得復健單位的支持下,自己開展一系列的復健活動,並且獲得明顯的成效。我在恭喜他們的成功時,也偷偷捏了一把冷汗,幸好這種創新的想法獲得成功,否則可能惹上一堆麻煩,所以趕緊提醒院內高層主管,儘早要求相關的權責單位參與和給這些護理人員相應的訓練和權力。
 
結語:
       「權責」導向思維讓人習慣等待授權,而「責權」導向思維讓人主動尋求責任,前者是被動執行,後者是主動創造。隨著企業競爭加劇與市場變動加快,組織必須變得更靈活、更具反應力,需要的不只是服從命令的員工,而是能對結果負責的夥伴,此時「責權」導向的思維更顯重要。
 
       企業的流程要能確保員工清楚自己的目標,清楚自己應該對哪些結果負責,培養責任文化與主人翁意識。儘量事先給予部屬完成任務所需的決策權、調度權與資源權,並且形成主管願意放手,員工勇於承擔的企業文化。
 
       每一位員工若能以「責權導向」的態度工作,先問自己為了企業的好處「我應該負什麼責」,再思考「我需要哪些權」,不要等待指示,而是要主動解決問題。重視結果與影響力,遇到權限不足時,主動提出需求或排除障礙的建議。員工將能有更大的創新空間,更能真正發揮潛力,為自己和企業創造更高的價值。